峰峰矿区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地方组织,是峰峰矿区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1.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 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规的制定。
3.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地址:峰峰矿区区政府泉头办公区
电话:0310—5182300
邮箱:ffkqzgh@163.com
峰峰矿区总工会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是为缓解职工因患大病带来的经济压力,解决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过重问题而设立的互助保障机制。
1. 住院医疗互助:对参保职工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自付部分再次报销
2. 重大疾病互助:对职工患30种重大疾病给予一次性补助
3. 意外伤害互助:对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参保职工提供经济补偿
职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单位补贴80元,合计200元。困难职工、劳动模范等特殊群体可享受全额补贴。
1. 企业职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办理
2. 灵活就业人员:到区总工会服务大厅办理
3. 网上办理:通过"峰峰工会"小程序在线申请参保
立即办理办理大病救助申报,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预约专人服务: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医院诊断证明
3. 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4. 医疗保险报销单据
5. 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卡
1. 线上预约或电话预约(0310-84376795)
2. 携带材料到区总工会服务大厅办理
3. 材料审核(1-3个工作日)
4. 拨付救助金(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
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为个人自付部分的7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8万元。
重大疾病一次性补助金额根据疾病种类不同,补助标准为3-10万元不等。
意外伤害补助根据伤残等级进行赔付,最高可达20万元。
预约申报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依法参与企业管理、决策和监督的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在企业的具体体现。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和《河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现将已审查备案的企业集体合同进行公示。
劳动模范是党和国家授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的荣誉称号。以下是我区历年来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先进个人名单(部分):